查看: 491|回复: 4
收起左侧

随州恶男到广州女网友房内过夜 问出密码后灭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10 23: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随县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万晓华)已婚男子张家善,通过婚恋网站认识女网友,以恋爱结婚为由和对方交往1个月后,竟劫财杀人,事后毁尸灭迹。近日,广东省高院对此案二审开庭审理。39名全国、全省人大代表到庭旁听了案件审理。

案情 男子杀女网友劫财被判死缓庭上翻供

经一审法院查明,张家善,1971年初出生,湖北随州人,已婚。

2012年8月初,被告人张家善通过某婚恋网站认识被害人姚某后,假借交往之名意图对其实施抢劫。2012年8月17日晚,被告人张家善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来到姚某租住的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某房内与被害人过夜。

次日下午,被告人张家善在骗得姚某银行卡密码后,将被害人杀死,抢走被害人手机两部、耳环一对、银行卡一张,并分多次取走被害人姚某中国银行卡内36600元,用抢得的账款购得钻石戒指一枚。为毁尸灭迹,被告人张家善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后,运至其租住的广州市天河区黄村某房内,将尸体肢解抛弃。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家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入户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张家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限制减刑。

张家善不服死缓判决,提出上诉。他称自己并未抢劫姚某,也没有杀害被害人,作出有罪供述是因其曾在公安机关受到刑讯逼供。

对此,检察机关同时提起了抗诉,要求判决张家善死刑立即执行。法庭没有当庭落判,广东省高院将组成合议庭评议后,择日作出宣判。

23 分钟前 审核通过
发表于 2014-11-11 04:37: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1-11 15: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1-13 21: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2-3 20: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入职
隐私保护
薪资透明
信息可靠
手机找工作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