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万晓华)已婚男子张家善,通过婚恋网站认识女网友,以恋爱结婚为由和对方交往1个月后,竟劫财杀人,事后毁尸灭迹。近日,广东省高院对此案二审开庭审理。39名全国、全省人大代表到庭旁听了案件审理。
案情 男子杀女网友劫财被判死缓庭上翻供
经一审法院查明,张家善,1971年初出生,湖北随州人,已婚。
2012年8月初,被告人张家善通过某婚恋网站认识被害人姚某后,假借交往之名意图对其实施抢劫。2012年8月17日晚,被告人张家善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来到姚某租住的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某房内与被害人过夜。
次日下午,被告人张家善在骗得姚某银行卡密码后,将被害人杀死,抢走被害人 手机两部、耳环一对、银行卡一张,并分多次取走被害人姚某中国银行卡内36600元,用抢得的账款购得钻石戒指一枚。为毁尸灭迹,被告人张家善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后,运至其租住的广州市天河区黄村某房内,将尸体肢解抛弃。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家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入户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张家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限制减刑。
张家善不服死缓判决,提出上诉。他称自己并未抢劫姚某,也没有杀害被害人,作出有罪供述是因其曾在公安机关受到刑讯逼供。
对此,检察机关同时提起了抗诉,要求判决张家善死刑立即执行。法庭没有当庭落判,广东省高院将组成合议庭评议后,择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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