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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县运管所顶风上“挟政令敛财”(一)》的事件跟踪帖的回复
尊敬的扒粪青年及广大网友:您们好!《随县运管所顶风上“挟政令敛财”(一)》的事件跟踪帖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强行扣留2013年油补”的情况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和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运物运〔2013〕194号)精神,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属于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由交通部门统一审核申报后,由财政部门统一下拨。自随县运管所成立以来,我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油补发放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及时足额、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三次公示无异议后,采取“一折通”支付管理方式,将农村客运油补资金从财政专户上直接打入受补贴户的存折,从源头上制止了资金的挪用、截流等问题,确保了油补资金的专款专用。2013年度随县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已于9月10日全部足额发放完毕,您反映“尽然截留2013年的燃油补贴,难道你不知道截留补贴是犯罪吗?”和“为何要强行扣留2013年油补,国家三令五申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借口扣留下发惠民惠农款项,可随县运管所为何顶风上”的情况纯属子虚乌有(油补发放请示及财政国库支付凭证见附件)。二、关于“强行安装GPS报警系统”的情况说明随县农村客车有180余台,农村客运班线点多、线长、面广,安全隐患和安全监管难度大,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我所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也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4〕117号)精神,结合随县实际,我所于8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及时告知辖区内农村客运车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卫星定位装置的农村客运车辆,我所将不予验审《道路运输证》,并未强制安装GPS,也未指定某一厂家,只要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时限内,在湖北交通厅公示中标的12个公司中任意选择一家卫星定位系统平台,自行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告中通过的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即可;办公楼系租用客运站的综合服务楼,是为下一步随县客运站正式运营实施有效监管。同时,根据《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测算油补的方法由原有的按照座位数发放改为依据实际运营里程、车辆油耗和运营班次等数据测算,且根据上门审查、实地考察、审核时比对行政许可资料、运政信息系统、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根据公示情况、投诉情况重点核查。由于随县通村客运班线点多、线长、面广,安全隐患和安全监管难度大,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可实现通村客车全天候实时监控,有效遏制车辆超速、不按规定线路和班次运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成为事故预防的重要手段;同时通过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对通村客车日常实际运营里程、班次、途径走向实时监控,为合理、公正的发放油补提供真实的第一手统计数据的重要举措,也是杜绝一些不法车主不跑、少跑,虚报、冒领国家油补资金的有效抓手,更有利于日常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通村客运交通事故发生。在此对所有关注、批评和鼓励过我们的朋友表示感谢,同时也请广大网友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 随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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