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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随县九年责任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治理规则》(随县教发[2011]43号)、《湖北省责任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治理流程》及《中小学生学籍治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的规则,因父母工作调动、家庭住址或户口变化等转学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1)法定监护人持工作调动证实、户籍迁徙证实或暂住证等到迁入地核心学校办理接管证实(校长签字盖章),明白接管学校,填写《学生转学申请表》;
(2)法定监护人向迁出地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附迁入地接管证实和调动、户籍迁徙等相关证实,迁出地学校审核,学校出具转学证实;
(3)转入学校应经过电子学籍零碎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单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如有疑难,请电话征询我局基础教育科3339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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