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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发生一起城管人员与商贩之间暴力冲突事件引起了社会、网媒的广泛关注:一商贩持刀划伤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其他执法人员群起制止,其中一名举起板凳(防卫)。有人分析:造成商贩暴力抗法原因是因为文明执法规定给城管执法人员套上了“枷锁”执法人员较过去相比相对软弱、、、,
笔者不赞同其观点——对文明执法的‘曲解’:执法是个严肃问题;执法部门应该文明执法;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今天,文明执法尤显重要,是国家赋予执法部门的政治纪律、政治规距,不是‘枷锁’!
纵观我市(城区)摆摊设点的商贩,大多是从事售卖零星小货、特色小吃、专业维修等行业的自食其力、养家糊口的下岗职工和无业人员,和每天临时进城售卖瓜果蔬菜、农副产品,自产自销(售完即走)的周边农民。他们无非都是自谋出路、迫于生计。
客观地讲,这些(分布大街小巷)的商贩、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我市居民日常生活。受到许多城市居民的青睐。因为有了小商小贩的吆喝声,有了流动商贩的送货上门,城市才变得浪漫而多彩,才有了更丰厚的值得回味的内涵。
小商小贩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产物,是进城农民和草根市民的合法谋生手段,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减少贫富分化的一种途径,政府理应支持保护。不应把他们推向城市文明的边缘。
问题和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我们关注城管与小贩之间冲突,不是当事人的对错,而是对问题的反思。试问:有哪个城管人员愿意天天对别人发难,充当打砸抢的角色?又有哪个小商贩不是想平安过活,而去找城管的茬(持刀伤人),让自己无立足之地?关健在于城管和商贩要相互理解与包容,学会换位思考:城管部门整治维护城市环境秩序,为的是让人们有一个更加舒适、安全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商贩不应该谩骂和侮辱城管,更不应抗拒;换言之,对于不辞辛苦、奔波劳碌的商贩,城管也不能对其一味的追赶、没收生产工具,要注重前期宣传教育,对商贩多给予关怀施以人性化管理。引导他们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社会呼唤文明执法;只要执法部门摒弃以往的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和冷、横、硬作风,优化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程序,提升管理水平,树立文明执法的城市卫士新形象,就能避免减少与商贩冲突与矛盾的发生。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时代的基本要求;和谐是城市管理的最高境界。如何让商贩与城市文明和谐共生。是对有关部门自身管理素质、管理水平和管理制度的挑战,也是对城市管理者智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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