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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随县张红梅医患纠纷案向市卫生局提出几个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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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3 16: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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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声明:楼主纠纷双方无任何关系。"任何一个医生,都不能保证一辈子不治死一个病人"
                  引言:   我们不关心纠纷中的赔偿或者补偿问题,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生命是无价地,现在综合普通网友最关心的几个问题请知情者予以回答:

             一、此次纠纷案中躺在地上的那个人是怎么回事?

             二、中心医院是否没有(有能力的医生)能为病人看病,需要去省城请医生?据在该院住过院的病人说:基本上都是主治医生推荐省城医生来进行手术。

             三、本次医患纠纷中,请问该院是从省城那个单位请来的哪一位医生?

             四、本次医患纠纷中我们对:此案中手术麻醉师、医院安排的值班护士、主治医生执业资格、产生怀疑。

             五、省城来的医生是否与该院签署了相关协议?

             六、《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医生跨区域、跨范围执业,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吊销其执业医师资格证。

             七、省城医生来随州走穴,市里的医生在乡镇走穴,就当前医疗行业内出现的歪风邪气,卫生局是否应作出合理的整改。



从随县张红梅医患纠纷案向市卫生局提出几个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能力,中心,主治医生,老百姓,张红梅 该贴已经同步到 烧香不拜佛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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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3 17: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23 17: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23 17: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23 17: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23 17: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23 17: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23 18: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归咎于医德或是能力,毋宁说暴露出国内医生“走穴”行为的失范。而只要相关的监管迟迟不到位,医生“走穴”的乱象恐怕要比“乌龙”手术更危险。
 楼主| 发表于 2012-8-23 18: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这起医疗事故暴露出对于医生“走穴”的监管盲区与由此而导致的医疗乱象。事实上,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固然有着优化医疗人才配置的良好初衷。但是,既然事关健康与生命,医生“走穴”的前提,必须以病人的利益为中心,因此也就需要有健全与完善的监管制度。以报道中这起医疗事故为例,当地医院做前期诊断和病理分析,只邀请大夫去做手术,几乎是医生“走穴”过程中的相当普遍的分工模式,但手术与诊断环节之间的断裂与隔离,注定会放大甚至令风险失控。
    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归咎于医德或是能力,毋宁说暴露出医生“走穴”行为的失范。而只要相关的监管迟迟不到位,医生“走穴”的乱象恐怕要比“乌龙”手术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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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3 19: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24 17: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25 15: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1-27 00: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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