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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重拳打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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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8 15: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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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谣言  净化网络环境市公安局重拳打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行为  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不仅严重侵害了公民合法利益,也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直接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广大老百姓对此反映强烈。市公安局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开展了打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专行行动。今年来,共查处各类网络谣言案件8起,治安处罚6人,训诫处理2人。
       丢抢小孩谣言案:徐某在《微博》发文称:大家注意再注意啊,刚才在**路又丢了个小孩儿,是真事,求扩散公安机关经查证,此帖纯属谣言。经公安机关教育,徐某认识到散布谣言的危害性,并表示悔过,主动删除该不实信息。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给予了治安罚款处罚。烈山中学杀人谣言案:魏某的堂妹一年多前在烈山中学辍学,6月10日,在随州城区发生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魏某为达到敲诈烈山中学之目的,以烈山中学为攻击对象,在网上虚构《烈山中学杀人了》的标题,歪曲事实,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魏某治安处罚。
       广水大学生猝死的父亲维权被打死谣言案:前段时间,一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帖称:“广水一大学生暑假打工猝死,其父维权又被打死”。公安机关经查证,该大学生死于心源性休克致心源性猝死,其父在与厂方的冲突中确有受伤但已于次日出院。发帖人冯某听别人议论此事,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微博和QQ空间发布消息,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冯某治安拘留处罚。
       市公安局表示,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公民合法利益,引发公众恐慌,扰乱了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惩,绝不手软。同时,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法律道德底线,提升自身素养,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撰稿人:杨学忠  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常  军  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科科长联系电话:13308669833 违法行为, 公安局,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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