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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环保局对《文峰湖岸新城住宅区违法开办餐馆》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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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15: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Inva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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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环保局对《文峰湖岸新城住宅区违法开办餐馆》帖文的回复
  针对网友Alice2015等在“百姓之声”中发帖反映文峰湖岸新城住宅区违法开办餐馆的问题,环保部门答复如下:
  一、环保部门郑重申明:市环保局任何工作人员均未对《文峰湖岸新城住宅区违法开办餐馆》帖文反映的3家餐馆做出任何形式“同意”的表态,欢迎以各种形式质询;
  二、根据市政府2015年3月15日发布的《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8号),城区餐饮油烟和社会生活噪声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职能已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理。投诉电话:12319。
  三、环保部门将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持续关注,并将积极履行职责,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文峰湖岸新城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欢迎对我市环保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电话:0722-3321457或12369。谢谢广大网友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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