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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棚户区改造为什么处处“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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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6 17: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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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棚户区改造为什么处处“流产”?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生需求“嗷嗷待哺”的民心工程。为此,2009年,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要求从2009年开始,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5年来,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各地开展了轰轰烈烈、扎扎实实的棚改活动,争取了国家大批资金的扶持。通过棚改,城市面貌大改观,城市品位大提升。加快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高了生活质量,改善了生活环境,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广大群众欢欣鼓舞,拍手称好。然而,反观我们随州,这几年,我们的棚户区基本处于“原生状态”,改造项目处处“流产”,这是为什么?是我们没有棚户区吗?不是!据了解,随州城区有亚通、铁树、缫丝、齿轮、草店子街等集中连片的棚户区。如城区最大的“牛皮癣”——草店子街,2011年元月就写进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向全市人民承诺“结合棚户区改造,启动历史文化街改造工程,着力打造彰显随州特色的文化街区,现四年过去了,草店子街山河依旧,面貌未改,原定项目悄无声息的“胎死腹中”;铁树社区棚户区改造,市政府还成立了指挥部、制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度轰轰烈烈。后来,不知何故项目“鸣金收兵了”;亚通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也作了,摸底也搞了,方案也订了,算账分析浊本,因得不偿失“流产了”。是国家不支持吗?不是!中央强调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棚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省级政府负总责,对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负责监督考核。市、县人民政府是棚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同时明确:1、中央采取适当方式对棚改给予资金支持;省级人民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市、县人民政府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2、鼓励金融机构向棚改项目提供贷款;3、鼓励采取共建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4、免征免缴相关税费和政府性专项基金。由此可见,中央对棚改是支持的。那么是随州的群众不拥护吗?也不是!据调查,上述棚户区房屋结构简易、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较大,建成年代久远,使用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多数一家三代挤住在30—50平方的房屋内,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心情迫切。例如,随州铁树、亚通、巣丝、齿轮、客车,是上世纪七十年代赫赫有名的五大工厂,曾为随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现数万下岗退休员工及其子女,多数挤住在后来改造的集体宿舍,走廊放置炉灶,公用厕所、自来水,有的三代人同住一室,白天走道要开灯,洗衣洗菜要等水,苦不堪言。2009年,铁树生活区楼顶漏水,职工闹到市政府,市政府指示某部门筹措了10万元,作了简易修缮,敷衍了事。现棚户区改造这么好的时机,这么好的政策,为什么不因势利导加以彻底解决?那么是项目单一影响经济发展?更不是!各地经验证明,棚户区改造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它既可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会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社区平安建设,是扩内需、慧民生、保稳定,一举多得的重大举措。
事实证明,棚户区改造,随州有项目,中央有政策,群众有要求,实施有前景。既然如此,随州的棚户区改造为什么处处流产?原因在哪里?
      

                      关   城
                 二O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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