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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实施电子拍照取证、依法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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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6 10: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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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市已在中心城区对“黄标”车实行了限行措施。为了促进限行措施的落实,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市公安局决定,从2015710日起,对“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限行抓拍范围为:白云湖东大堤二桥头至滨湖湾以东、交通大道清河路口至香江路口以西、清河路以南(不含清河路)、迎宾大道以北(不含迎宾大道)。限行抓拍时间为每天7002100
请“黄标”车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限行规定,主动环检或更新“黄标车”。对违反“黄标”车限行规定的,依法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理。
特此公告。                                  
                 随州市公安局                                   20157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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