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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命了(公路段的做为)求大家关注老百姓无处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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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9 06: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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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关注过出人命的帖子 5月20号晚上8:30左右死者驾驶摩托车行驶在316国道(长岭公路管理站往随州方向大约3公里处)和长岭公路管理站的施工车辆压路机追尾因抢救无效死亡,压路机没有灯光,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没有反光标志,夜间行驶在不是施工范围无任何灯光的国道上,而且驾驶员没有驾驶压路机的驾驶证。
   我们去闹过,当时长岭公路段的给了一笔安葬费,叫我们先把人安葬,等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我们付主要责任,我们认了,想让死者家属早日走出此事,而且民与官斗是没法斗的。可气的是公路段现在还要我们付全责,难道正的要把人往死路上逼吗?我们老百姓还怎么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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