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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问题”一贴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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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0: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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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已获悉,感谢网友们对帖子所反映的农村低保问题的关心。帖中所提及的“随州市曾都区柳林镇太平村”在机构改革后现属随县柳林镇大桥街居委会,该村近几年农村低保按下列程序进行,困难户首先交低保申请书,然后由包组干部入户调查,初审通过后将其纳入低保评议对象,再由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根据得票情况,按镇政府分配名额从高到低确定出低保对象,并将评议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民政办。
    2015年度农村低保按照《随县城乡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200元的可以纳入低保对象,具体工作流程为:居民按户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居)委会公示——镇工作专班审核——村(居)委会公示——县镇联合审批——发证。
     但由于帖中所反映信息不详细,无法了解核实这位网友家庭具体情况,如果符合按标施保的要求,可以写书面申请给居委会,若对低保评议结构有异议可以直接拔打公示电话0722—4882277投诉到镇民政办,查阅低保评议记录,看是否有人为操作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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