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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州水岸国际开发商告全体业主书——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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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04: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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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水岸国际每家每户门缝都塞了两张纸条——元芳你怎么看?
        开发商洋洋洒洒几千字道出了出卖车库的权利,竟搬出了《物权法》,称车库开发商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如果是开发商所有,请拿出相关文件给业主们公示一下,相信业主们也会认真对待。对于车位开发商是否有销售许可证,是否能有产权,请公示,什么都没有谁敢卖。三条线一个匡才几个平方,折合成平方价是几万几一个平方平方,比市区最好齐星门面还高多少,还不如买门面房当车库。书中说随州车位价格10-12万,大家笑不笑,随州一个四五线城市快赶上一二线城市价格水平了。注意是车位而非车库再说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改用的,是小区的配套硬性建设能否出售,现在的小区规划必须要建有地下人防工程,没有人防程规划局批吗?某开发商工作人员还美其名也建一期的车库花几多几多钱,利息用了几多钱,一期没人防,人防全在二期。            

       这样的话你信吗?开发商应该拿出你该有的手续文件证明来说服业主,不是说靠蒙,靠在业主门缝里塞纸条来达到自圆其说的目的。忽悠忽悠伤了业主之心,情何以堪。否则就应该正视业主们的请求,车位是卖-拿出相关手续文件公示,是租按物价局标准和业主们商议。别再让业主们用行动来抗议了,后果你懂得。最后希望水国际能成为真正成为随州全方位的国际范一流小区。  
发表于 2015-5-21 15: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6-10 08: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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