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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多佘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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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20: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Inva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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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领导:我儿子因读大学将户口迁至了武汉,又因工作迁至了深圳,现因不在深圳工作了,所以要将户口迁回随县洪山怀河路居委会.我在居委会开了证明信,证明我儿子未婚,和我是父子关系,现与我共同居住证明.我有193.39平方米的住房产权证.还有子女投靠父母的证明.到你局不给办理我儿子的户口迁入手续.你办事员说要出示有我儿子名的房屋产权证书.我希望不要坑害人民.我和我儿子是一家人.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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