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经济开发区淅河镇长岭村村委会私卖村集体土地供城里人建房以及随州市开发区(淅河镇)国土局(所)、林业局(站)、规划局(所)、城建局(所)、工商局(所)等无作为、滥作为的举报信 随州市开发区淅河镇长岭村村委会私卖(私送)村集体田地及林地供城里人(含官员及商人等)建设别墅。该行为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严重违反《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地建房的规定。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以下内容: 1、 原村支部书记、主任(现副主任)孙连虎(长岭村7组村民)伙同他人非法占有长岭村18组(原高庙村2组,具体地名:马玲洼)农田及林地5余亩建设连体别墅2栋(已建成)。相关职能部门无作为。
2、孙连虎非法占用村集体田地及林地数亩建设砖瓦厂一处,且无证经营。国土局、林业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无作为。 3、 村委会非法出让村集体土地(其中包括耕地约1亩、林地约2亩,具体位于长岭村19组,原高庙4组窑上)供淅河镇供电所汤某、冷某等4名国企职员建设别墅4栋。土地出让金不知去向。
4、村委会非法出让村集体土地(其中包括耕地约1亩、林地约4亩,具体位于长岭村21组,原高庙6组担冲)供随州市检察院官员叶某某建设住房数间(已建成)。土地出让金不知去向。 5、 村委会非法出让村集体土地(其中包括耕地约3亩、林地约3亩,具体位于长岭村21组,原高庙6组粉铺弯)供随州市商人沈某某建设别墅数栋(在建)。土地出让金不知去向。 …………………………………………………… 以上所列只是部分,相关违法行为还有许多,望领导实地调查。
以上行为的发生并非相关部门不知情,而是迫于相关各方都是官员而拒绝执法,而本村老百姓在原有宅基地稍有合理的住房改造需求变遭到相关部门(国土、规划、城建等)的阻扰甚至打砸。(本村多户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的住房改造行为遭到了相关部门纠结的社会闲散人员的打砸)。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请问天理何在!王法何在!
这次只是在随论论坛举报曝光,如果相关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将向《焦点访谈》、《法制在线》、人民网、新华网等新闻媒体,及省(中央)纪委、省委(中央)巡视组等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举报! 举报人:淅河镇长岭村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