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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礼让斑马线"列为违法 你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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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22: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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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4年12月2日的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不礼让斑马线”首次被写入“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成为继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等又一项被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在不少人看来,不礼让斑马线,违法程度相对较轻,而事实上,造成的后果却相当严重,机动车在通过道路上的过街斑马线时如果没有减速、避让,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在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全国因不礼让斑马线导致道路交通事故4907起,造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伤,其中私家车、货运、出租客运车辆不礼让斑马线导致事故最多,分别占全部车辆事故的72.6%、9.9%和7.7%。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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