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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閤明全妻子何传连受轻伤一案的情况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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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0: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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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閤明全妻子何传连受轻伤一案的情况回复 各位网友:2015年1月8日,网民“@百合@ ”在随论论坛随网上发贴《是谁在充当嫌犯曹长艳、龚福等人的保护伞》,反映高城派出所民警及其他单位对侦办何传连被他人致伤一案有违规嫌疑。为正视听,现将案件侦办情况回复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第一次冲突:2014年7月19日下午,高城镇雷家祠村村民閤明全开手扶拖拉机拉麸皮回家,途径邻居陈有才家门口时,因路窄将陈有才门前的柴堆和石棉瓦挂倒。二人遂发生口头争执。此时,另一邻居刘秀英(曹光付妻子)加入双方口头争吵中,含沙射影地称,閤明全不该冤枉其偷摘香菇。随后,閤明全与陈有才之间的争吵结束,演变为閤明全的妻子何传连与曹光付妻子刘秀英之间的争吵。为辩清白,閤明全的妻子何传连赌咒:“谁要在外面说过刘秀英一家偷过香菇的话,谁开刀做手术”。因刘秀英丈夫曹光付患直肠癌晚期手术不到两年,刘秀英认为何传连是在拐着弯咒骂其丈夫。于是,刘秀英与何传连由口头争吵发展为肢体冲突。见冲突升级,曹光付与閤明全上前拉劝。在拉劝的过程中,閤明全的面部被刘秀英抓伤,曹光付的左手受伤致青肿(注:冲突时,閤明全的女儿閤运红怀抱出生不到三个月婴儿在现场)冲突中,閤明全电话向村干部反映。村干部到场后,曹光付声称其左手受伤系閤明全的女儿閤运红用木棍击打所致,患癌手术后,身体抵抗力差,要求閤运红送其到医院治疗,否则将死在閤明全家中。后经村干部做工作,提出处理意见:考虑冲突双方均受伤,且伤情不严重,建议曹光付到医院检查,若无骨折现象,双方各自谅解,不再相互追究对方责任。之后,冲突双方各自离开现场。第二次冲突:当晚9时许,曹光付女儿曹长艳、曹长华等人来到閤明全家中,找閤明全女儿閤运红质问其父手背被打伤一事的处理办法。在质问过程中,曹长艳、曹长华与何传连发生厮打(注:事发后第二天,经高城镇卫生院检查,何传连为“软组织损伤”;时隔十多天后,閤明全到派出所反映,称何传连在随州医院检查时,发现肋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为右侧肋骨6、7、8骨折,属轻伤二级。),随后被閤明全等人拉开。冲突中,閤运红电话向高城派出所报警。二、派出所处置经过接到报警后,派出所会同村干部赶到现场处理。经询问双方当事人,1、曹光付称手背被閤运红用木棒击打致伤;2、閤明全称脸部被曹光付妻子刘秀英抓伤;3、何传连虽称被曹长艳、曹长华撕打,但没提出伤情要求,只是称其手机被曹长艳摔坏;4、患直肠癌手术才两年的曹光付,当时声称要死在閤明全的家中。为防止矛盾激化,妥善化解此次邻里纠纷。经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耐心工作,于当晚12时许,促成閤明全与曹光付之子曹长江达成口头协议:(一)曹光付手背青肿伤情,拟于第二天在村干部周家东主任的监督下到高城卫生院进行拍片检查,若无骨折,双方协商调解处理,若有骨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二)曹长江提出,若其父曹光付手背无骨折,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不再追究閤运红殴打的行为,但同时要求閤明全不再追究脸被抓伤,以及曹长艳、曹长华到閤明全家中与何传连厮打及手机被摔坏的责任。冲突双方均未对曹长江提议提出反对意见,随后曹光付被其子曹长江劝解回家。三、后续处理经过第二天(2014年7月20日)早上,曹光付和何传连在村主任周家东的带领下,一同到高城镇卫生院检查。经拍片检查,曹光付左手无骨折,何传连为软组织损失。第三天(2014年7月21日)上午,閤明全到高城派出所反映,其妻何传连身上的“软组织损伤”出现青紫现象,伤情可能比曹光付严重,要求派出所出面协调,向曹光付一方索赔。高城派出所接到閤明全诉求后,提出可帮忙协调索赔,如果协调索赔不成功,建议閤明全一方依法自行到殷店法庭起诉处理。2014年8月初,閤明全又到高城派出所,称其妻子何传连在随州医院检查时,有骨折现象。2014年8月8日,应閤明全要求,高城派出所为何传连开据伤情鉴定委托书。2014年10月8日,閤明全正式向高城派出所送交法医鉴定意见书。意见书认为,何传连伤情为轻伤二级。高城派出所遂依据伤情鉴定意见,依法启动公诉案件侦办程序。经初查后,报请县局同意,该案于2014年10月14日立为故意伤害案侦查。为避免矛盾激化,妥善化解纠纷,在侦查期间(10月14日和11月14日),高城派出所还先后四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过于悬殊(一方索要8-12万,另一方最多只赔付1万)四次调解均告失败。11月14日,经报请县局决定,公安机关对造成何传连伤情的直接嫌疑人曹长艳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并于11月17日将曹长艳送随州拘留所执行刑事拘留,同时将案件报请随县检察院提请对曹长艳执行逮捕。11月25日,随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将案卷送交随县人民检察院,然后由随县人民检察院直接移送起诉。根据检察院的建议函,高城派出所按照办案程序于11月27日对曹长艳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同时再次组织警力先后数次找到案发时的双方当事人多次询问,进行补充侦查,并于12月8日将补充侦查后的案卷送交随县检察院提请公诉。目前此案正按法定程序依法处理。需要说明的是,在对閤明全制作询问笔录的过程中,閤明全妻弟何全洲多次强行闯进询问室与民警争论,称要对案件调查过程进行监督。因其要求违反法律关于询问的有关规定,办案民警多次向何全洲解释,才使得询问得以继续。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过程中,不存在拖案、压案、办案不力,不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和充当任何一方保护伞的行为。高城派出所        2015年1月13日
发表于 2015-1-14 23: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高城派出所夜闯民宅行为,为何不追究?为何只让曹光付去检查手,而对受害人的伤情,财产损失不闻不问?鉴定委托书是在高城镇镇长王平的干预下,派出所才开出的,并不是派出所应受害人要求开出的。另外,案发到鉴定结论出来两个月期间高城派出所对此案情又做了什么?受害人一家是农民,若不是其妻弟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处理,派出所会处理此案件吗?是否又会像前几个月大样不闻不问。曹光付手青肿是他自己订香菇架时受伤的,却还要诬赖受害人女儿,新的青伤和旧的青伤是可以分辨出来的,曹家明显是想以此来讹诈受害人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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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1: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8月初,閤明全又到高城派出所,称其妻子何传连在随州医院检查时,有骨折现象。2014年8月8日,应閤明全要求,高城派出所为何传连开据伤情鉴定委托书。2014年10月8日,閤明全正式向高城派出所送交法医鉴定意见书。
发表于 2015-1-14 23:3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高城派出所对曹家人夜闯民宅行为,为何不追究?为何只让曹光付去检查手,而对受害人的伤情,财产损失不闻不问?鉴定委托书是在高城镇镇长王平的干预下,派出所才开出的,并不是派出所应受害人要求开出的。另外,案发到鉴定结论出来两个月期间高城派出所对此案情又做了什么?受害人一家是农民,若不是其妻弟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处理,派出所会处理此案件吗?是否又会像前几个月一样不闻不问。曹光付手青肿是他自己订香菇架时受伤的,却还要诬赖受害人女儿,新的青伤和旧的青伤是可以分辨出来的,曹家明显是想以此来讹诈受害人女儿。
发表于 2015-1-15 11:26: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不与曹家有任何关系的纠纷事情,而且已经平息了,曹家人却又借机出来骂人打人,还组织儿女夜闯民宅行凶,并且将受害人不满百天的小外孙头顶部抓出了几道血痕,这些派出所都不处理反而说为平息邻里矛盾让受害人女儿带曹光付去检查手,一场触犯刑法的案件就这样平息吗?受害人一家的公道谁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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