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依据随县财政局下达函随财采计[2014]335号计划函要求,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县随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现就“随县草店镇国土所维修工程及县国土局办事大厅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县草店镇国土所维修工程及县国土局办事大厅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DLZFCG-2014-G013 三、采购内容:随县草店镇国土所维修工程及县国土局办事大厅改造工程施工。 四、投标人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一、二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2、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近二年至少三项类似工程业绩 6.外地企业须提供来鄂投标备案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碧波楼小区北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②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⑦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⑧拟投入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另须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⑨类似工程业绩竣工备案书;⑩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⑾外省企业须提供入鄂备案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请人。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9时30分, 地址: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碧波楼小区北二楼) 2、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周杨 联系电话:0722-3339679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23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