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正文第2页3.3条:“以提供的2011、2012、2013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修改为“以提供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今年新成立公司以提供验资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修改为“近一年无亏损(今年新成立公司不作要求)”。 招标文件正文第3页3.7条:“投标人只能就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修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第1至10标段、第11标段各为一份招标文件,投标人只能就其中的一份招标文件进行下载投标报名,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且参加第1至10标段的投标人,须对第1至10标段工程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报价(10个标段均须报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三、招标文件正文第6页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情况,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修改为“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情况,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今年新成立公司只需提供验资报告。”。 四、招标文件第8页正文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修改为“成立一年及以上公司:2013年度,今年新成立公司:验资报告。”。 五、招标文件正文第20页8.1的(1)条:“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10家的;”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止,第1至10标段的投标人少于30家的,将对第1至10标段重新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第11标段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将对第11标段重新招标;”。 六、招标文件正文第20页8.1的(4)条:“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废标,使得段有效投标人不足10家的;”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废标,使得第1至10标段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0家的,将对第1至10标段重新招标;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废标,使得第11标段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对第11标段重新招标;”。 七、招标文件正文第34页财务报告原件审核要求:“2011年、2012年、2013年”修改为“成立一年及以上公司:2013年度,今年新成立公司:验资报告。” 八、招标文件正文第70页近年财务状况表:“附: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修改为“附:成立一年及以上公司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今年新成立公司的验资报告。”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其它内容不变。 随县农业给定开发办公室 2014年09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