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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领导:
我们滨湖湾二期的业主,在2010年购买随州市滨湖湾二期的房子,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情况下违规交房。现在交房几年了,也没有能及时补办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因而也办不到房产证。通过层层投诉上访,2013年在中纪委巡视组在湖北巡视期间,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郭主任电话联系我们业主,承诺协调各部门,让开发商在2013年6月底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没能实现。2013年,随州市房管局文字答复业主,承诺要求开发商在2013年9月底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没能实现。2014年3月随州市房管局文字答复业主,承诺要求开发商在2013年3月底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没能实现。2014年7月,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搞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在随网收集长期没有解决问题的线索,当时我们业主满怀希望的反应滨湖湾二期没有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办不了房产证的问题。当时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随网上答复“我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公里问题。而不是搞形式做样子,评议过程由群众来监督,评议结果由群众来裁判,整改效果由群众来检验。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对群众反映问题立行立改。刚才看到此帖后,我们住建委行评办高度重视,迅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并非住建、房产部门不作为,前期住建委还主动协调、督促开发商补办竣工验收相关手续,以便能尽快为主业办理房产证。据目前掌握情况:主要原因是开发商与建筑企业之间涉及工程质量与部分尾欠工程款问题没妥善解决,而导致建设资料没到位。我们已责成开发企业限期一个月内处理好遗留问题,尽快补齐相关手续,及时将业主房产证办理到位。也恳请业主朋友们理解、支持并监督我们住建委工作!”现在都10月中旬了,事情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领导次次有承诺,次次都不能实现!当初这个楼盘在2010年时,没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即没有满足法律规定的办预售许可证的五项条件下,)房管局有办法可以为这个楼盘办理《预售许可证》,现在却没有能力要求开发商及时补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时为业主办理房产证,面对开发商的拖、赖行为毫无办法,也没有进行处罚,让人怀疑这里面的真实原因!!!面对业主的追问,行评办公室总是答复,问题反映上去了;其建委主管领导郭主任避而不见,找了十几次都找不到人,多次留电话,要建委其他工作人员转告,说要面谈反映问题,也不见其主动联系,作为建委的主要领导,这就是他们嘴里口号——“我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公里问题。“的真实写照!!!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你们还有公信力吗?你们只注重承诺,不能跟进承诺内容,没有能力让承诺变成现实,这不就是人民日报刊登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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