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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引挤出效应 部分多套房持有者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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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7: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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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提速,多套房持有者成为最焦虑的群体。

“这时候转手价格并不理想,但要是不卖的话,一旦征收房产税,又会增加很大一块支出。”17日晚,拥有4套房产的张权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其目前正面临左右为难的选择。

数名受访的多套房持有者表示,尚未成型的房产税已经成为压在他们心口的大石。“什么房型会被征收,征收税率又是多少,都不知道。要是出台的税率高于预期,对市场肯定会是一大打击,到时候再卖就晚了。”18日,已经卖出一套房产的济南市民方俊如此说道。

或正是受此担心情绪影响,济南7、8两月二手房交易均出现“量涨价跌”现象,其中7月二手房网签量环比涨幅高达27.2%。

“房产税目前还没有公布预案,所以税率如何尚不得而知。但如果税率设置较高,对房地产市场将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山东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朱自永对导报记者表示。更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进已然开始将闲置房产推向市场。

多套房焦虑症

近一周来,“不动产登记”已然成为网络上的热门字眼。

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同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披露信息,不动产登记局“掌门人”王广华首次露面;随后,相关媒体报道,目前已经有约24个省(市、区)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进入提速阶段,部分地区将对新设计的不动产登记簿册进行试填试用。

不动产登记制度推进提速,多套房持有者的焦虑心情也快速蔓延。

张权就是焦虑者之一。目前,他共拥有4套房产,包括来自父母过户两套及自购两套(其中一套仍在还贷中)。本来其与父母各居住一套外,剩余两套住房均已出租,每年可以带来的租金在5万元左右,基本可以平衡贷款支出。不过,不动产登记带来的后续影响,很可能会打破这一平衡。

“都说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后,房产税的征收就有基础了,征税肯定会增加成本。”张权说。更令其担心的是,有报道显示,家庭持有的第三套以上房产很可能会被征收更高的税率。“本来父母将房子过户给我是为了省心,结果现在反而更加操心了。”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教授张文清对导报记者表示,不动产登记有助于推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为房产税的全面征收提供基础条件,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快速推进下,房产税的推进将会明显加速。

不过,对于税率问题,张文清与朱自永均表示,尚未公布预案及通过人大立法。“即便是国家定下标准,落实在各省的税率也有可能不同。”朱自永说。

目前,可供张权等房主参考的只有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的税率,其中上海根据房价不同设为0.4%和0.6%两档,而重庆则在0.5%-1.2%之间。“按照最低的税率计算,我要交的房产税每年也会超过1万元。”张权说道。

为此,张权曾一度打算出售一套房产,然而面对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又担心踏错行情,得不偿失,令其难以抉择。

挤出效应显现

在张权左右为难之时,已经有人作出了抛售的决定。

“均价1.2万元/平方米的房子,我1.15万元卖的,少赚了一点,但是成交快。”方俊对导报记者说。其在某事业单位工作10年,已经拥有三套房产,其中一套来自于单位团购,一套来自于其父单位的团购住房,另外一套则是为了解决孩子上学问题购买的商品房,三套房产总计市场价格已经超过400万元。

“之所以卖房,一是考虑可以还清现在居住房子的贷款,二是不愿承担多套房的麻烦。”方俊表示,其所售房产位置较偏,远离商业区,虽然均价不菲,但出租价格很低,还要耗费精力打理;同时在不动产登记、房产税征收等预期下,房价下跌、多套房隐性成本等问题都在增加。

实际上,方俊从去年就发现,其所在单位一些多套房持有者,不少人都有卖房经历。有些是为了置换房产,有些则是担心自己的房产全部登记在案后,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由于此类房产团购时价格低于均价较多,即便比现在市场价稍低一点出手,这些售房者也能获益不少。

导报记者注意到,自7月以来,济南二手房交易市场确实出现了迅速增长态势。搜房网的数据显示,7月济南市区共网签二手房2987套,环比6月的2349套大涨27.2%;而8月,二手房网签则突破3000套,环比上涨1.81%。

值得关注的是,在二手房交易放量增长同时,7、8两月的成交价环比分别下跌0.90%和0.16%。对此,21世纪不动产置业顾问侯月芹表示,这种“量涨价跌”背后,应该是受政策推动影响。“比如房产税预期带来的挤出效应等。”

实际效果待观察

虽然市场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关注度不断升温,不过在张文清等业内专家看来,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效应显现,仍需2-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按照国土部的时间表,今年只是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全面实施还要到2016年。至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其体系才能算基本形成。”张文清说。

同样,山东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华也表示,房地产税是一个新税种,需要先立法再征收,估计2016年会完成立法,2017年左右开始征收。

显然,在上述酝酿期内,多套房的持有者并不会受到实际影响。但侯月芹表示,正是因为落地政策不明的压力,才会推动一些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持房人倾向售房,并令购房者变得更为谨慎,导致市场短期内趋于供大于求的局面。

不过张文清也表示,即便登记制和房产税都落实,其目标也是为了健全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管理制度,并不是直接影响房价。其认为,决定房价走势的主要还是长期供求关系,至于上述政策最终能够对房价起到多少影响力,仍待观察。


(摘自:经济导报)
发表于 2014-9-20 13: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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