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新十不准 1. 不准贪污、私分学校公款。有的学校财务从不公开透明,期末时校长便单独或伙同其他干部私分公款,然后把账做平。把学校当成自己发家致富的小金库,这是最典型的腐败。 2. 不准为自己的升迁向上级行贿,拉拢腐蚀上级领导,拉上级领导下水。 3. 不准在提拔学校干部时受贿、任人唯钱、搞权钱交易。这一点个别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表现格外突出,他受人钱财手软,提拔学校干部有时就像过山车,往上直飙,连升几级。 4. 不准搞打击报复、公报私仇。有的校长心胸狭窄、睚眦必报,一点小事就怀恨在心,于是找茬报复老师,把学校搞的乌烟瘴气,最终损害了学生利益。这类人最没人格、口碑极差,不适合当校长,应予以撤换。 5. 不准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6. 不准在聘任时搞暗箱操作,偷梁换柱。有的校长在聘任时亲自参聘,经过暗箱操作后就抢到了岗位,然后他把这个岗位让给自己的老婆(非老师、无教师资格证),却让公办老师落聘下岗了。 7. 不准独断专行、作风粗暴、专横跋扈、一个人说了算。 8. 不准以权谋私。有的校长在采购“一校一品”材料时虚报价格,从中渔利。或让自己的亲属参与享受学校福利,如旅游等。 9. 不准把学校公家的课桌椅借给自己的家属补课用,变相支持教师暑假有偿补课。 10. 不准失职渎职、忘记自己是人民、教育、教师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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