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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天了,每天依旧免费欣赏着几分钟一次不分白天黑夜震天动地的“哐当,哐当”声,我们可爱的行政部门是没发现错误,还是怕面子上挂不住,不想纠正错误?
想起几年前,在交通大道(立交桥—黄龙加油站路段)本来就不宽的316国道上(汉十高速还未开通之前,车流辆相当大),不知道那位领导在详尽仔细的观察地形和充分的市场调研后,一声令下,竖立了几公里长的中央隔离护栏,于是乎一场车与护栏的激情大片,在随州城区隆重上演。剧情是这样发展的,每天早上上班经过那里,都能看到在前天夜里被各种车辆撞的东倒西歪扭的象麻花一样伸展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防护栏。于是乎出现了很搞的场面,撞了换,修,又撞又换,修,再撞再换,修,大概经过了三个月充分实践和反复论证以后,我们领导终于意识到护栏维修的速度始终慢于护栏被撞损坏这一客观事实,终于心不甘的将护栏拆除,从此,此路段终于恢复往日的宁静。战后统计,双方各损失车辆几十和护栏若干,对此,分散在路边的各大中小汽车修理厂和“某某”拖车公司纷纷对护栏被拆一事表示遗憾。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如今,我们的领导在一些事情的决策上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党的十八大的召开而进步,时不时的再干出一些屁股决定脑袋的事情,滨湖湾立交桥作为随州城市一个重要的景观地带和人群居住密集地,不幸成为高速入城的必经之路,更不幸的是滨湖湾对面有一个庞大的货车停放场,每天都有若干的大型车辆进出。行政部门设置护栏的初衷可能是想减少事故的发生,但是确忽略了车辆在过减速带时引发巨大噪音这一重要事实,在城区主要居住地及大货车必经之路安装减速带的,我猜全国只次一家,别无分号。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环境噪音的排放标准是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是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如果受到噪音污染的相对人有证据证明加害人有污染行为,且该污染行为给相对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则该相对人可不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和处理,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排放污染的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滨湖湾的噪音最大时候能有130分贝以上了,而且是全天候,无节假日不带停息的。
群众性路线不是写在纸上,念在嘴上,你得拿出实际行动,结果如何,我们将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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