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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车加装太阳伞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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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5 09: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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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网昨从随州市交警支队获悉,8月15日至9月15日,将在城区集中开展摩托车(包括电动车)交通秩序整顿活动,非法安装太阳伞的行为也将纳入治理。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严厉查处摩托车不走专用道行为,凡不走专用道者,一律先扣三天再处罚;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行驶行为,凡发现此类车辆,一律先办齐牌、证、险再放行;对不听劝阻、妨碍执行公务的无证驾驶人员一律行政拘留;严厉查处三轮货运摩托车的“三超”行为,凡发现此类车辆一律扣留,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此外,整治期间适时开展摩托车非法安装太阳伞查处工作,8月15日至31日为宣传教育自动拆除阶段。适时开展集中行动,对非法安装太阳伞的摩托车实行强制拆除和依法处罚。其中,对非法安装太阳伞的摩托车驾驶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内容进行处理。

        据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汉东路、清河路摩托车走专用道率达90%以上,摩托车路口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行为控制在20%以内,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行驶控制30%以内,三轮货运摩托车超长、超宽、超高违法控制20%以内,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发表于 2014-8-15 09: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8-17 17: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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