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93|回复: 2
收起左侧

三问规划局,违法建筑为何迟迟不拆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3 00: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随县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规划局,康居园小区的群众请你
给个说法
一、        康居园小区概况
康居园小区位于水西门附近,东边是区粮食局,南接维多利亚会所,西临半边街,北临玉石街。小区2005年建成,当时共有5栋住宅楼,从北到南依次编号为1、2、3、4、5楼,现有居民120户左右。(见图1,相关图片随后再传)
二、        小区居民的恶梦
当年此小区是以经济实用房的名义由一名姓叶的开发商建设的,其房价与当时的文峰小区的房价相当。当人们用辛苦多年的血汗钱换来房门的钥匙时,还未来得及憧憬美好的未来,一系列恶梦就此开始。
一是小区相邻的居民楼间距太近。五栋居民楼都是一层做车库、二到七层作住宅的结构,楼高大约25米,相邻楼房的间距只有10米左右。(见图2,相关图片随后再传)前后邻居可谓亲近无比,有什么事根本勿须手机,轻声呼唤就能听得一清二楚。一不小心,隐私就让邻居们都知道了。+ E" Y5 U: 二是小区绿化如同沙漠。在小区里如同沙漠一样难见到草木,好不容易建了几个花坛,里面是杂草丛生。更搞笑的是,大部分花坛都建在姓叶的开发商的亲戚家门口,现在则已沦为他们的菜地了。除此之外,只能见到几株娇小的树苗孤苦伶仃地遥相呼应。
三是小区如同开发商的领土,为所欲为。按理说,房屋建成售完后,开发商就应该拿钱滚蛋了。但我们这个姓叶的开发商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这片让他发财的土地。小区北门原本比较高大宽敞。精明的姓叶的开发商当然不会放过它,不知何时在门内建了一栋二层小楼房,其中临玉石街的一面还变成门面房,够奇葩的吧。一号楼和二号楼之间,姓叶的见缝插针,建了几间车库,在房价飞涨的今天,一定没少嫌。二号楼和三号楼之间,当然是如法炮制,也建了两间车库。当然他还不会忘了在三号楼西边的巴掌大的地方上开发两间出租房。五号楼的南端,更姓叶的开发商是把他的聪明才智发挥到极致,搭上棚子,先作澡堂的热水房,后作餐馆的厨房,目前为空房,估计将来还有重大用途。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姓叶的开发商在大发横财的同时,还不忘开展农业生产大运动。先是鼓励亲戚在花坛里种菜自给自足,后来自己亲自示范养殖家禽,有鸡有鸭也有鹅。每天凌晨小区居民不用到农村去就能免费聆听到清晰大音量的鸡鸣声,家有贪睡的小朋友从此再也不用催促他起床了。
最要命的是,在三、四、五号楼之间有一片三角形的地块,面积目测约为500平方米。(见图3,相关图片随后再传)姓叶的开发商一直虎视眈眈。大约2011年,它就迫不及待地用砖围了一块不足100平米的地皮。这块地与三号楼相距不足10米,与四号楼相距大约三米,与五号南端相距大约10米。据说准备开始二次发财之旅,建一栋5层高的小巧精致楼盘。但奇怪的是此后再无动静,直到2014年4月26日晚11点,轰鸣的机械轰鸣声打破了小区的宁静,小区顷刻间化为繁忙的工地,开发商的蓝图离现实越来越近了。开发商的亲戚们个个喜笑颜开,小区的居民却愁容满面。大家都知道,新的楼房建成之日,就是周边的居民告别阳光之时,真正的恶梦开始了。
小区居民三问规划局
第二群众路线教育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希望规划局的领导认真倾听一下群众的呼声,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说法。
一问:随州市楼房间距有何规定?康居园小区楼房之间如此之近,合不合规?若不合规,当初为何通过此规划?此过程中有没有钱权交易?
二问:在小区主体建筑完成后,姓叶的开发商又了那么多车库和出租房,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是否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若否,为何这些违法建筑存在这么多年无人过问?这里面有没有钱权交易?
三问:当初居民买房时,康居园的规划公示牌显示在三、四、五号楼的空地处将建绿化区,开发商也是这样承诺的,我们才买这里的房。如今绿化区没看到,还要建新楼盘,是不是违规?现在开发商又在小区建新房,是否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批?若这次通过了,请问前几年为何未通过?这里面有没有钱权交易?他们新建房屋面积不足100平方米,楼距这么近,明显不符合《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用版)》中:“经营性居住建设用地面积老城区未达到6600平方米、宜单独建设”及楼距的规定。请问《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用版)》的权威何在?

http://www.szbbs.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39804&extra=&page=1

原帖子2014年4月27日发出,2014年4月28日在市规划局的规划法规科的高科长和另外两位不知姓名的领导及城建局的各位领导的过问下,开发商已经于2014年4月28日下午停工。
领导办事效率还是挺快的。赞一个!只是既然是违法建筑为何不拆除?至今房子都建到第四层了,难不成等建成了就是“合法”的了。(小区里其它多处违建就是证据,建的时候被人投诉,相关部门来叫停。人走了照建。现在不都投入使用了吗?!)
规划部门负责认定,上报后下达自拆通知,业主不自拆再下达强制拆除通知,最后城管执行!尊敬的领导!走的是这程序不?如果是,请问现在走到哪步了?可不可以给老百姓们一个交待呢!
发表于 2014-8-3 09: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8-5 17: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入职
隐私保护
薪资透明
信息可靠
手机找工作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