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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发诉求采取“三堵五闹”守法行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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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9 10: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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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曾都区公安分局行拘了8名“三堵五闹”守法人员。
  “三堵五闹”(即堵门、堵路、堵工地,闹访、闹丧、闹医、闹学校、闹机关),这些行为“以堵挟持”、“以闹取利”,应战国度法律尊严,障碍社会治理次序,败坏社会道德习尚,侵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令人民群众痛心疾首。
  群众有诉求,可以经过合理门路反映,各级政府非常器严重众的正当诉求。但切不可采取“三堵五闹”的守法行为。
发表于 2014-6-9 11: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6-9 12: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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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0: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6-11 13: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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