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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号下午3.30左右,我在交通大道与青年路交差左近的农行家眷院门口与人发作车祸(交通大道这边),由于正在大门口,你们保安第一个赶到现场,由于撞人的可能和保安意识,就没有马上报警,由于两个车都倒地,当被撞的起身看撞人的伤势时,你们站在一边漠然置之。还讲被撞人不对,请求抵偿。当被撞人报警不知具体地址向你们寻问时,你们都不出声,致使我打了多少次报警电话都没有讲到准确的地址。还好有路过的人对我讲这里是农行家眷院。最后才讲清楚(我报警时只看了门牌号,讲的是门牌号没有用)。当看到我报警成功之后,撞人的借治伤走了,你们保安竞然把他的摩托车赶进家眷院,而后叫被撞的我走(我本想走,但车已被坏了,想走已走不了)。你们金融机构的保安难道不知要爱护第一现场,要配合警察破案。在案发一个小工夫内你们保安做了什么,当时可在正大门。我想你们家眷院未必有监控录像,请你们指导调出监控查看一下,这样的保安你们用的释怀吗?储户能释怀有这样保安的银行吗?
补充内容 (2014-5-31 20:14)
交警到后撞人的又跑了出来,并没有到医院看病!这算不算逃逸?保安在这但工夫把车推走,是不是算帮助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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