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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05年6月5日,依法取得了位于随县殷店镇塔儿山村(新大桥桥头)面积2.32亩水田的承包运营权,运营权证号为【曾农地承包权(字)第01041501036号】。承包年限为2005年5月20至2028年9月30日止。但是,我无意间在《随州日报》上看到了《随县国土资源局国有树立用地运用权挂牌出让捕嗌冁》,在我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就我一切的农田征收协商的情况下,将我一切的基本农田挂牌出让了。不只重大的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也重大违背了违背了《乡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对于深入变革严厉土地治理的决议》的相关规则。试问下,政府的权益是谁赋予的?难道人民赋予政府的权益是让政府贱踏人民的利益的吗?老百姓靠农田为生,一旦失去了农田,农民靠什么生涯?国度《土地法》明白规则,乡村的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用,但是,当地政府全然不顾法律法规,不管老百姓能否赞成,也不和老百姓协商,暗地对农民的义务田中止强征强卖。试想下,往常全国都在对土地征收的问题上严格把关,决不踩红线。而咱们的政府去任然敢在顶风上,敢越红线。你们的行为也太枉为了吧!假如政府不把老百姓的合法权利放在首位,那老百姓将在何处申冤呢?难道非逼的老百姓走长期上访路威力处置吗?指望看到贴子的正义人士辅佐转一下,帮咱们出点建议怎么威力更快更好的处置,也指望相关的单位惹起器重,到基础去了解下实情,多查下问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以上报料属实,如有谎报,愿承担法律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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