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48|回复: 2
收起左侧

能否生二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6 14: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随县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政务互动
作者:不署名
来信性质:咨询
电子邮箱:admin@sxbbs.cn
受理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尊敬的领导:你好!

现在小孩刚出生,,为男孩,我是城镇户口,我妻子是农村户口,请问小孩随我妻子落户为农村户口后,能否生育二胎。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14: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感谢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属农村村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二)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三)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村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村民的夫妻,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12月17日
发表于 2014-1-18 07: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入职
隐私保护
薪资透明
信息可靠
手机找工作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