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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二中一女生不幸死于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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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8 00: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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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主管部门证实,随县二中高二十三班一个陈××一位十五岁女生不幸身亡,初步了解系非遇害性的死亡,具体死亡原因有待警方法医鉴定,截止目前: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公安局都在出事地县二中现场,请广大网友不要盲目评论,相信官方会及时同大家回复情况!




随县二中一女生不幸死于厕所死亡原因,法医鉴定,公安局,主管
发表于 2013-11-18 15: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县二中一名学生,因贫血导致心脏病发作,离世!
在这里,我表示沉重的默哀,我们和她拥有相同的年龄,我们在青春中。对于她的离去对她的家人,朋友,同学,老师又会带来多大的哀伤?我们尚且不问,但是一条鲜活的生命,突然消失,永远的消失是谁都接受不了的。
她,走了,离开了这个世界,或许她不甘心这样离去,或许她还有心事未了,但是,请她安息,她的朋友,家人不会遗忘她的。
希望她的父母不要太过悲伤,为人父母的心情我们难以理解,望叔叔阿姨保重身体。
虽然,我和她素不相识,但,听到这件事情后我却万分难过,愿你一路走好,或许另一个世界我们会在某天见面。到时候我们也可畅谈一番。保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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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8 00: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8 00: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8 08: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8 09: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一个过路人,偶尔在空间看到你们在空间里面为弱势者讨公道、我们看待问题是需要从公正的角度去出发、而不是从弱者的角度去对待,我不否认学校没有过失、他们没有做好应急预案 导致学生死亡,但事情既然发生了 那就的解决 ,请问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么?你说学校不给予你回复 应为他们并没有权力回复你 别说学校没人性 没人性你还在这读书?老师有虐待过你么?家长受到突如其来的打击做出一些不合法的事也是很正常可以理解,但你把尸体抬去教室 那不止影响了一个人而是耽搁了二中所有学子。你为孩子讨公道 可以 请你走正常程序,我没有偏护那一方 只是让你们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问题 再从人性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你们有啥好闹的 最后结果不都是出于钱?干嘛要弄的二中学子个个人心惶惶?说大一点你这是在破坏社会秩序。
发表于 2013-11-18 09: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的星星 发表于 2013-11-18 09:35
我只是一个过路人,偶尔在空间看到你们在空间里面为弱势者讨公道、我们看待问题是需要从公正的角度去出 ...

毕竟人家孩子是在学校死的。学校多少有点责任。我们这些旁观者也没必要发表这么些言论。逝者安息。毕竟那女生才15岁。正是花一样的年龄。
发表于 2013-11-18 10: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小超说:运动会那天一男的为情跳河,昨晚上一女的死了。现在把人给抬进来了,好可怕,这次他想封锁消息都不求中了
发表于 2013-11-18 17: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8 17: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8 17: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8 18: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8 23: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9 19: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了解真相的人,想正面回应几点:

1,什么叫不明不白?今天上午法医已经进行了尸检,正式尸检报告需要至少20个工作日才能做出,在没有正式尸检报告出来之前,官方怎么会有一个正式的结论发布,这应该是常识吧?但是,现场法医已经确定几点:1,全身无外伤,排除他人伤害  2 排除中毒可能  3  怀疑心脏病猝发

2 学生在厕所被发现后,立即由同学,老师,学校领导一起送至医院抢救,然后学校当即报警,然后通知家长,一直到家属到现场,一直都在现场处理,何来老师们不在现场?请问扭曲了什么事实?

3 死者家属不听劝阻,公然将尸体抬进教室,这你们自己拍的照片已经很清楚了,当时学生正在上课,把当时班上的学生吓的惊叫,请问这是什么做法?这对其他几千名学生造成精神上的多大伤害?以后叫学生怎么还在这间教室上课?学校不得不临时放假,疏散学生离校。这是严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违法行为!

4 这件事情目前已经由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门小组处理,在正式尸检报告没有出来前,请问怎么做出给你们所谓的交代?没有尸检报告的支撑,做出的结论你们会接受?

5 真相永远不会被掩盖,相信尸检报告出来的时候,发微信者  所称的 不明不白  会变成  真相大白
发帖人也是教师,为何为私利而故意扭曲事实,故意煽动不明情况的网友?

6 死者的母亲,去年同样是因为心脏病猝死,难道作为家属,你们自己不清楚死者的死因到底是为什么?

7  烧香作为一个资深的所谓维权人士,此时将死者照片发布网络,这是对死者的极大不尊重,逝者已逝,难道你还要让她在去天堂的路上还要目睹这人世间为金钱私利纷争的闹剧?难道还要将她摆在网上展览?
请问你是这是维权?
发表于 2013-11-19 19: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云中雾龙 发表于 2013-11-18 17:08
把尸体放在教室里,还让不让以后的学生上课了,直接当校长办公室才对

学生生病死亡,难道校长有罪???如果一个在大街上猝死,是不是市长有罪???
发表于 2013-11-22 09: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1 00: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4 00: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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