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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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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2 07: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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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发布时间:2012-12-25 15:37:57      文章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       作者:江河      阅读3759 次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湖北省竹山县纪委深入乡镇和基层单位就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了调研。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等几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一、深入了解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
    湖北省竹山县是农业县,农村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尤为突出。据深入了解排查,当前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医德医风不正、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利益、教育乱收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克扣退耕还林资金等方面。

    1.医德医风方面的问题。主要反映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医院小病大治、药品价格虚高、医药购销市场混乱、做手术收受红包、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兑现不到位、套取国家和群众的专项合疗基金等问题。

    2.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按合同足额兑现征用土地补偿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不按程序进行拆迁安置;在征用土地工作中,部分干部谋取个人好处,优亲厚友,借机敛财。

    3.教育乱收费问题。在执行国家“两免一补”的政策中不公平,该享受的学生不能享受。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转移用途;乱收取补课费,自立项目收费,乱收择校费的情况时有发生。

    4.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不到位。在扶贫搬迁中压缩补助名额,降低补助标准,挪用种粮直补款,降低补助标准,扣除款用于其他建设,未专款专用。

    5.落实退耕还林政策中与民争利的问题。占用退耕还林指标,虚报退耕还林面积,贪污退耕还林款,挪用退耕还林资金,降低兑现标准,延时兑现,在兑现过程中违背群众意愿抵押其他集资款,改作其他用途。

    二、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原因

    1.从主观上分析。一是基层干部平时不注重提高自身素质,放松党性锻炼,在是非面前丧失原则立场,利益面前迷失方向。二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扭曲,当干部动机不纯,为政不廉,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三是特权观念作梗,认为现在经济发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贪图享乐,公仆意识淡薄。四是民主意识淡化,廉洁从政意识不强。

    2.从客观上分析。一是思想教育薄弱,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反腐倡廉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现行体制不够健全,一些管理制度仅仅停留在文件上,真正下功夫执行落实的却不多。三是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往往认为个人力量无以换回,只好听之任之。部分群众对诉求的途径不了解,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不知如何投诉,有的群众投诉时,部门之间又相互推诿,使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往往花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弄得精疲力尽,最终解决不了问题,导致维权成本过高。四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干部权力行使没有很好地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存在决策不民主、不透明问题。

   三、治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主要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要加强权力观和政绩权教育,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从思想上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一是抓好政策法规的学习。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掌握国家出台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政策观念,带头执行政策,严格按政策办事,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和勤政廉洁的意识。二是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教育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勤政人民,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三苦”精神,认真执行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干部工作纪律,促使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秉公办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这些突出的问题之所以难治理,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一是创新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以“透过窗口看行风、打造服务新形象”为主题的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重点加强基层站所的行风评议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通过纠正各行业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为民服务、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以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不断完善人事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特别在乡村财务管理过程中继续推行“村财村用乡监管、乡财乡用县监管”的办法,理清基层财务。三是抓责任落实,促勤政廉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领导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努力打造“阳光政务”,全面提升“三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应当享有的知情权,重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类事务实行公开,如乡、村财务,支农惠农政策的兑现,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看得懂,算得清,给群众一个明白。二是建立健全基层监督机构,配齐配强监督员,更加注重配备乡、村监督机构,配合基层干部解决问题和矛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并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群众关心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监督体系。三是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行领导巡回下访制度、领导点名接访制度、规范信访接待,实行公开接访。建立健全基层信访网络,对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公平公正得到调处,同时能够迅速反映群众的突出问题,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密切注意动向,使群众能够主动反映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执行的督查纪律,继续推行“五人督查组”的督查办法,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农业等部门针对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退耕还林、征地拆迁等问题实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深入治理从严查处,狠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医疗卫生、农村教育、办理证件的过程中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二是坚决制止在乡、村财务,宅基地审批,征地拆迁,项目招标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涉及群众负担的恶性案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重点查处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和其他各类优惠政策补助资金及查处各种巧立名目,变相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群众负担的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注重利用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总之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以严明的党纪政纪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作者单位:湖北省竹山县纪委)
发表于 2013-11-25 06: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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