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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检察院公开听证现场释法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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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1 21: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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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叶轩臻、钟华)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切实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努力打造检察听证“新常态”,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听证全覆盖,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该院听证室召开一起滥伐林木案公开听证会。
  2020年7月,因随州高新区淅河镇某居委会征地建设学校,需清理被征地面上的附属物(白杨树),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从该居委会接到小型清表工程。而后周某某与农户协商花钱将地面附属的白杨树买下,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砍工将20余棵白杨树砍伐并销售。经鉴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无证砍伐白杨树蓄积20余立方米,合计获利约2000元。
  此案立案侦查后,周某某主动到随州市森林公安局曾都区分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上缴违法所得2000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出示了相关证据,针对犯罪嫌疑人能够依法从轻、减轻情节作出阐释,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白杨树,涉嫌滥伐林木罪。周某某平时一直表现良好,家庭比较困难,且此次滥伐林木是为了加快项目征地建设工作。案发后,周某某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上缴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拟决定对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在听取承办检察官意见后,一致同意对周某某不起诉。周某某现场向参与听证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并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会遵纪守法,努力工作,为社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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