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用中国(湖北随州)网站显示,8月15日,湖北紫宸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家法律及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规”被行政处罚27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北随州)官网
随州市监处罚〔2022〕9号处罚信息显示,湖北紫宸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随州开发的项目叫随州碧桂园紫宸,于2019年6月23日起,湖北紫宸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人员黄某(女)、黄某、张某在推销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利用 微信、视频等媒介向杨某、吕某、李某等购房者作购买叠拼下叠(即一楼)带花园的商业宣传,在购房者到达该公司售房现场时,销售人员带领购房者参观12号楼1单元101样板间,该公司将该样板间外公共绿地围起一部分装饰为花园(后因违规自行拆除),销售人员黄某(女)、黄某、张某借此向购房者作“一楼带花园”“可以围起来”的推销宣传。而杨某、吕某、李某等购房者收房时被该公司告知其所购房一楼外绿地为公共绿地,不得私自围圈改造,与该公司之前推销宣传“一楼带花园”“可以围起来”不一致,最终导致杨某、吕某、李某等6名下叠购房者投诉。
自2019年6月23日始,其多名营销人员在销售碧桂园紫宸“D002叠墅”下叠住房时,将一楼前后的公共绿地,以12号楼1单元1-101样板间中一楼花园为样板,分别口头承诺、微信、视频等媒介体上作购买叠拼“下叠(一楼)带花园”“院子交付时帮你们围好”“院子围栏是跟样板间里的一样”“花园合同上没有具体的面积,但是有花园,交房都是帮你们先围好的”“花园面积前后加起来100 平米左右”等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符合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构成了对商品房的销售状况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