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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彭俊轩)“感谢检察官为这个案件所做的努力,也感谢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我出去以后一定努力挣钱,尽力、尽快偿还剩余赔偿款。”被告人黄某感激地说。
近日,随县检察院办理的黄某致三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案,在检察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促成刑事和解,顺利办结。
被告人黄某与罗某、居某、杨某、胡某系同村工友。2021年5月4日,五人一起下班,黄某无证驾驶无号牌自卸三轮汽车,搭载罗某、居某、杨某、胡某一同回家。途中,因黄某操作不当致车辆失控发生侧翻,造成罗某、居某、杨某三人死亡,黄某、胡某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认定,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经审查,黄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车辆无证无牌无保险,且家庭以务农和打零工为主要生活来源,尽管伤者胡某放弃索赔,但黄某倾尽全力也仅能对每名死者家属赔偿三万余元的安葬费。一边是遭遇不幸的被害人家庭,一边是没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如何稳妥处理该起案件,最大限度化解双方矛盾,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棘手难题。
检察官咨询民事审判专家,掌握了民事诉讼赔偿预判额度之后,提讯了黄某。通过提讯,检察官了解到黄某对三名工友的死亡深感悲痛抱歉,虽然家境困难,但是仍然希望家人能够全力以赴去赔偿被害人家属。
随后,检察官与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沟通十余次,驱车前往60公里外的双方家中,实地调查走访,充分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及赔偿争议情况。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他家的情况我也了解,是没有能力每家赔偿几十万的,我就要他赔偿十几万,难道这也做不到吗?到底有没有赔偿的诚意?”被害人家属难免愤愤不平。
“大家左邻右舍的,被害人家属也通情达理,自始至终没有为难过我们。家里要是有钱,赔多少都不为过,毕竟是三条人命。但家中主要靠黄某挣钱,也没有存款,只能向亲朋好友借债,数额大了确实无能为力。”被告人家属一筹莫展。
摸清双方真实意愿后,检察官分别交流,深入做好思想沟通、释法说理工作。
面对失去亲人的被害人家属,检察官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转达黄某的赔偿意愿以及黄某家庭的现实情况,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尽量缩小双方分歧。
面对满怀愁绪的被告人家属,检察官同样转达了黄某的赔偿意愿,并对远远高于被害人家属要求的诉讼预判赔偿额度进行了说明,通过循循善诱地释法说理,使黄某家属意识到被害人家属的善意。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被害人家属和被告人家属达成分期赔偿协议,黄某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了解到三名被害人分别为残疾退伍军人、军属、贫困户,都属于重点救助对象,随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三名被害人家属共申请到3万元司法救助款,以最大努力帮助被害人家属走出困境。
鉴于黄某系过失犯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其一贯的良好行为表现,随县检察院迅速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黄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
经审理,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目前,黄某在家附近务农务工,增加家庭收入,保障了对被害人家属的后续赔偿。
“依法办案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但‘案结事了’还远远不够,‘人和’才是目的。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就是要找准检察职能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的结合点,真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武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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