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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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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9 17: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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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检察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防疫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随县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1.外来人员进入案件管理中心或者12309检察服务中心,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做好身份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及消毒等工作,自觉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完成工作事项后,请及时离开,不要滞留。

2.无智能手机、无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年群体等,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明或有效通行证件等)并持相关医疗部门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人工核验进入。

3.体温异常、行程码异常者(去过高、中风险地区),请自觉延迟来院,或采取其他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二、提倡其他途径反映诉求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风险,除必须来院办理相关事项以外,请优先通过以下途径反映诉求:

1.邮寄。来信请邮寄至: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为441309。

2.来电。工作日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咨询法律问题、查询案件进展、反映诉求等。

3.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或者手机下载“检察12309”APP、关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

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院案件管理中心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设施已经严格执行消毒防疫措施,可放心使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可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随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9日


(随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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