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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个行为违法!警方查获一车“行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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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2 16: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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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随州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车“行走的炸弹”,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6月16日21时10分许,该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唐县镇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鄂SC****号江铃全顺牌面包车形迹可疑,执勤民警随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配合酒驾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杨某神色慌张,说话支支吾吾,此举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民警对该车进行了仔细检查。
当民警打开后车门,只见车厢内堆满了密密麻麻的烟花爆竹等危险爆炸物品,民警被吓出一身冷汗。如此炎热的天气,如果发生爆燃事故后果不堪想象。
同时,该驾驶员杨某并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许可、车身也没有无任何危险品警示标志、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存在相当严重的安全隐患,属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民警随即将车辆暂扣,货物封存安全地点。目前,该案已移交给属地唐镇派出所依法处置。
随州交警提醒: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需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运输,私自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非专业人员对于烟花爆竹的装卸、运输和应急处置等都没有接受过培训,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将会变成危害生命的“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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