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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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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5 12: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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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特约记者 刘冬 程淇 通讯员 廖苠延
【优化营商环境】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
  图为广水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走访企业,零距离感受企业产品质量。 (随州日报通讯员余一君摄)
  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共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举措;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民营企业提升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严厉打击对民营企业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
  近年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聚焦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关键需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办案,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讨要了几年的工钱,终于有了着落,真心感谢检察院!”近日,农民工代表韩某某对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刘建波激动地说。
  2017年,马某某经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了某市政项目,韩某某等人负责尾期工程。期间,马某某将资金用于经营周转,迟迟未支付韩某某等人12万余元工资款。2020年12月,人社部门向马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马某某未能在规定期限按要求支付。
  今年4月,公安机关以马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请审查逮捕。案件审理过程中,马某某主动联系家人筹集资金,及时支付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广水市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马某某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涉企业犯罪处理中,我们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贯彻办案始终,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广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2018年以来广水市检察院共批捕涉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案件19件30人,起诉13件31人,不起诉涉案民营企业及企业家2件2人。
   强化监督,促使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社会竞争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广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立案监督工作,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正义广水”官方微博号等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2018年末,广水市某药房法人代表胡某某从药品推销人员处购进20盒“美多芭”,并在其经营的药店销售出12盒该药品。经公共检测中心检测认定,胡某某所销售的“美多芭”为假药。
  2019年初,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走访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时发现该案。在审查相关证据后,检察官建议该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广水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1月,广水市检察院对胡某某批准逮捕。次年7月,广水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随后,广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我们始终把‘两法衔接’工作重点放在关系民生、社会危险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上。”广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主动从企业运行发展角度出发,依法打击“不手软”,依法保护“不缺位”。
   注重审查,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检要求,对涉民营企业家的羁押案件,坚持每案必审,坚决纠正超期羁押或久押不决。近三年来,共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家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4人。
  2015年至2019年,湖北某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在随州市某花岗岩矿区越界非法采矿共计126.97千立方米。广水市公安局以林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向广水市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该院依法批捕后,林某某律师提出申请,请求变更强制措施。因涉及民营企业的发展,受案后,广水市检察院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承办人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后,决定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最终,执行机关予以采纳,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企业得以正常经营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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