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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扮女性网恋诈骗,拦截出租持刀抢劫,数罪并罚被随县法院判处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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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9 07: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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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而立之年的陈某在网上邂逅了一个同乡姑娘,渴望恋爱结婚的他万万没想到对方竟是个抠脚大汉,不仅骗了他40余万元,还实施了一起持刀抢劫案。近日,随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抢劫罪对刘某提起公诉,随县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1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的财物。

男子假扮女性网恋诈骗,拦截出租持刀抢劫,数罪并罚被随县法院判处12年持刀抢劫,随县法院,判处12年

2019年11月,刘某假扮年轻女性通过网络游戏与陈某相识。二人频繁通过微信聊天,逐步确定为恋人关系。之后刘某虚构买衣服、买手机、做手术、出交通事故等各种理由,在六个月内骗取陈某434679.88元,用于赌博挥霍。

2020年7月的一天晚上,刘某携带折叠刀假意乘坐女司机周某的出租车,于一乡村偏僻处持刀对周某进行抢劫,抢走周某一百余元现金,威胁周某手机转账1130元。抢劫过程中,周某意欲逃跑被刘某持刀划伤手部。

见所得钱财不多,刘某又威胁周某向亲戚借钱。周某与刘某周旋,并趁其查看手机之机,成功逃脱。之后,刘某使用周某手机,假冒周某身份向周某亲朋好友诈骗得40000元。

7月28日,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并将刘某挥霍剩余的涉案财物26349元发还给被害人周某。经鉴定,周某“右手拇指皮肤浅裂伤”,属轻微伤。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抢劫他人财物, 侵犯了公民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对刘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刘某曾经故意犯罪,有犯罪前科,依法建议从重处罚。同时,刘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经审理,随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数罪并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古语有云:财不入急门,福不入偏门。幸福的生活要靠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坑蒙拐骗走歪门邪道最终只会让自己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来源: 随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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