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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形成了反馈意见,并于2019年5月6日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为切实落实“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研究制定了《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地,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致力建设生态绿城,打造品质随州,构建鄂北生态屏障,不断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针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涉及随州市15项整改任务,制定了《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随州市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四个清单”,按照“五严”(整改目标从严,整改措施从严,责任传导从严,整改销号从严,督办问责从严)和“五个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的要求,整改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遗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按时销号、结果高质高效。
为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整改方案》制定了5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环境保护总体推进的完整“链条”,建立研究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保工作合力;严肃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政绩目标考核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树立绿色发展导向和绿色政绩观。
二是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府澴河流域河道非法采砂与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等12个环保工作专业委员会作用,强化“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十大攻坚行动,对标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聚焦“一园两水三领域四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实施府澴河非法采砂和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等生态环保十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攻克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全面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以集中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为重点,打好蓝天保卫战;以落实河长制、府澴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为重点,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整治、城乡生活垃圾和垃圾渗滤液无害化处理为重点,打好净土保卫战;以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整治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打好农村环境保护攻坚战。
三是坚决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深化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任务以及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式、交账式管理,压实责任,攻坚克难,跟踪督办,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加强环保督察整改后督查,整改期间,定期调度,不定期开展后督查,采取自查自纠、随机抽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化督察整改,防止问题反弹,督促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四是坚决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致力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强化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力争在生态红线管理、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补偿、生态损害赔偿、行政司法联动、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一批制度性、创新性成果,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保障。致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加快实施《随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2017—2023年)》,深化生态市、县、镇、村“四级联创”。致力实施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全面落实《湖北省“厕所革命”总体规划(2018-2020年)》《随州市精准灭荒三年行动方案》《随州市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随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融合到“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发展之中,落实责任、加快进度、确保质量,以“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落地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致力环境监测执法能力提升,建成完善全市断面水质、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加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执法能力、设备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移动执法、核与辐射监管物联网等信息化、智能化系统使用功能,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
五是坚决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优化产业布局,深入推进随州市城区零星企业“退二进三”工程,统筹开展城市建成区内“散乱污”企业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强化主体功能区划约束,科学制定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特色产业增长极建设;发挥生态环保倒逼作用,严格落实环保审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制度,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信息公开机制,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县建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形成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一套具体整改方案,厘清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四个清单”,明确本地、本部门整改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工作专班人员,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督察整改进展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环保督察整改进展和取得的成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保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督察整改人人参与、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随州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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