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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戴玉平、卢新涛)随县男子郑某在第一次饮酒被处罚后仍心存侥幸,时隔一年二次饮酒又被查。11月16日,正在随州拘留所执行拘留的郑某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11月5日,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百日大整治”集中行动时,在随县厉山二桥查获一名饮酒驾驶人郑某,酒精检测含量为51mg/100ml。进一步调查发现,郑某曾于2019年6月12日因酒后驾车,被随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处罚,此次属二次酒驾,且其驾驶证准驾不符,车辆也未检。
据郑某交待,自己住在市内,从事建筑安装,因担心市内交警查得严,当天中午吃客饭喝了点酒,来厉山采购点材料,以为乡镇没交警查,不料被随县交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对其交通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法制教育,同时根据其违法行为,对其车辆进行了暂扣,经报县局裁决,决定给予郑某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
随县交警温馨提示:驾驶无牌(未检)无证车辆、酒醉驾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要严重多了。“二次酒驾”除了罚款外,还要拘留,驾驶证不是暂扣而是吊销。还是那句老话: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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