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联合随州市公安局发布“惩戒令”,对第二批325名涉嫌电诈及买卖银行账户人员进行联合惩戒。
此次公布的325名受惩戒人员,是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专项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以及《随州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防范和打击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和账户违法行为的通告》等文件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和随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向社会联合公开惩戒,再次充分彰显了随州市警银协作的工作合力和斩断涉赌涉诈违法犯罪资金链及“断卡”行动的决心。
联合公开惩戒旨在有效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社会公众认清非法出售、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具体惩戒措施为:对相关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随州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
1.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涉嫌违法犯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信用惩戒将给个人家庭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3.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切莫因贪图小利而陷自己于不利局面。
4.如发现非法买卖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平安随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