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0年9月29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决算报告》(含《关于2019年度高新区财政决算报告》和《关于2019年度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决算报告》)。会议认为,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含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2019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决算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要切实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治理效能;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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