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97|回复: 0
收起左侧

事发广水!120万元冰毒变冰糖 拘禁介绍人被起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9-10 14: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随县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因毒品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不计其数,有的是为谋财而贩卖毒品,有的是毒瘾发作伤害了他人……近日,广水市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拘禁案的被告人程某、冯某提起公诉,该案的源由还得从程某购买的“冰糖”说起……

案情简要:4月中旬,程某电话联系曾某让其帮忙介绍上家购买毒品,曾某答应后电话联系福建省的阿牛,确认有冰毒后,将阿牛的手机号码提供给程某。

5月3日,程某、冯某一行人和阿牛等人在福建省连城县交易被骗(购买的冰毒是冰糖)。后程某、冯某驾车带曾某去福建省连城县寻找阿牛等一伙骗子未果。

5月6日,程某伙同冯某将曾某带回广水市,于当日凌晨4时许将曾某非法拘禁在某宾馆房间内。期间,程某对曾某进行殴打,并威胁曾某赔偿购买假毒品的120万元。随后,将曾某转移到另一宾馆房间里,并交代冯某看住曾某。曾某害怕,找机会用手机发短信通知家人报警,后公安民警迅速赶到酒店将曾某解救。

被告人程某伙同冯某以索取非法债务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殴打行为,二人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非法拘禁罪。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冯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检察官提醒:毒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非法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一定要远离毒品,远离暴力犯罪。

来源: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入职
隐私保护
薪资透明
信息可靠
手机找工作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