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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一男子交通肇事后趁机逃逸,迷途知返最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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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2 08: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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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早5点30分左右在殷店玄龙庙路段发生一起行人被撞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趁四周无人驾车逃逸。

接到110指令后,交警四中队中队长贺勇迅速带队赶到现场,及时联系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由于事发时间在早上5点30左右,路上过往群众较少,现场没有获取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专班民警毫不松懈,迅速扩大搜查范围排查,经海量视频比对抽丝剥茧终于锁定嫌疑车辆,后通过以车找人,肇事司机宫某在强大攻势面前迷途知返,当日下午主动到中队投案自首。宫某到案后对肇事过程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交警来提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严重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切莫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逸属于加重情节,况且逃逸一般保险公司拒赔,得不偿失。交通事故逃逸后果不严重不够成犯罪的处2000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逃逸构成犯罪的量刑在三到七年之间,情节特别严重的,在七年以上。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没有逃逸,那么判刑幅度一般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方如果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付受害方取得谅解,还有可能会被判处缓期执行。

(来源:湖北随县交警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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