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43|回复: 0
收起左侧

事发广水!男子非法携带枪支打鸟,结果自己撞在“枪口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8-5 17: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随县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近日,广水市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狩猎罪的被告人聂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聂某被判处罚金5000元。

案件回顾:5月21日16时许,在湖北省野生鸟类禁猎期间,男子聂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携带通过贴墙小广告购买的黑色长筒气枪,邀约两名同伙,驾驶一辆面包车前往广水市吴店镇某河边猎杀野鸡2只、斑鸠2只。巡逻民警现场抓获聂某等人,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发广水!男子非法携带枪支打鸟,结果自己撞在“枪口上”广水属于哪里,广水应山,长筒,公诉,办理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卷宗,详细向聂某阐述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并告知其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平衡自然,维系物种和保护生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广水市是候鸟的主要迁徙通道和聚集地之一,保护好鸟类资源,对保护动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释法说理后,聂某后悔不已,当即认罪认罚,并表示已经深深认识到自己持枪非法狩猎的危险性和非法性。

检察官提醒:随身携带管制器物具有违法性质,切莫怀揣侥幸心理使用管制器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个人主动上缴;群众如果发现有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请及时检举。

(来源: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入职
隐私保护
薪资透明
信息可靠
手机找工作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