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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曾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执行适龄儿童按照家庭住址(指监护人)所在地就近入学原则。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内招生对象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一、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父母有房产的,其房产在学校片区内。实小划分范围:解放路以南,龙门街至市中心医院东护城河延伸至汉东路以西,西护城河以东,汉东路以北。
三、报名流程
1、7月9日-15日,网上登记信息(逾期平台关闭,学校不再受理)。请家长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曾都区实验小学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登记信息
2、7月16日-21日,证件审核。初审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孩子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提供学校复核。登记时所出具的房产证中,新生父母房屋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尚未办理新购房屋产权证的,可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登记(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7月23日上午,发放入学通知。符合片内入学对象凭《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领取入学通知书。
(ニ)随迁人员子女报名方式(不需网上报名)
一、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二、招生类型
1、父母无房产的:学校范围内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住房可视作被监护人住房;
2、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无房产,在曾都区城区缴纳两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且长期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
3、外来经商人员:有一年以上营业执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有固定的门面、正常营业且长期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
三、登记方式和时间
7月22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实验小学办公楼二楼现场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四、登记时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1、新生和父母户口薄、新生出生证明、父母亲身份证、房产证(四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
(1)城区无房产证明;(2)两年养老保险费证明(曾都区养老保险局出具);(3)属于租房户的须提供房主信息、租房合同及一年以上水电缴费发票。
3、外来经商人员
(1)城区无房产证明;(2)一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业主为新生父母),门店位置、照片;(3)属于租房户的须提供房主信息、租房合同及一年以上水电缴费发票;(4)近两年养老保险数费证明(曾都区养老保险局出具)。
备注:请家长提供真实证件信息,学校将把相关证件拿到不动产局、公安局审核验证,若发现假证,坚决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曾都区实验小学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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