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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驾驶员来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一条铁的规矩,何况对因酒驾已受到处理的驾驶员来说,更应该吸取教训,守牢底线,可偏偏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不思悔改。
近日,交警一大队在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有醉驾前科的司机,并依法严肃处理。经过核查,民警发现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因醉驾被交警查获了。
当日20时56分许,交警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解放路段开展酒驾整治时,一辆号牌为鄂S677XX的小型轿车沿解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解放路东壕小吃街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当场对该车司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123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后经民警对其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吴某(男,39岁,曾都区何店镇人)除此次醉驾外,还有2次醉驾被查处记录,两案被合并起诉,此次是第三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吴某再三挑战法律,在醉驾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民警依法给予吴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吴某被依法送至随州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交警提醒,生命无价,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
(来源:湖北随州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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