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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老赖欠钱不还占房屋,法院强制腾退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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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0 15: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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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午,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30余人前往淅河老街某房屋,在公证人员、社区干部及纪检人员的见证下,成功强制腾退了该房屋。

2016年,该院受理了中国农业银行随州开发区支行诉邹某某、何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判决,被告邹某某、何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00万元及利息;原告对被告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在处置时借款本息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7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邹某某、何某某并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执行人员多次与其沟通,但两人仍拒不执行。执行法官遂对其抵押的房产启动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成功后,该院先后2次公告,告知邹某某、何某某腾出该房屋,但两人仍一直占据该房屋,拒绝搬出。执行人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对其做思想工作,并告知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却始终无动于衷。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最终决定启动强制腾退工作。为稳妥执行该案,该院成立了工作专班,多次到现场查看情况,召开强制执行协调会议,集中分析案情,制定详细周密的执行预案。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人员首先对被邹某某、何某某释法明理,并将其转离现场。在公证人员及纪检人员的见证监督下,对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核对、登记,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腾房过程公开、透明。整个行动有序进行,历时9个多小时,房内的物品被清腾完毕并将该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将腾退的物品保管于第三方并书面通知邹某某、何某某限期领取。

据介绍,本次强制执行行动充分凸显了曾都区人民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展现了法院执行的行动力和威慑力,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成果,全面依法惩戒、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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