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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随州!男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曾都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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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6 10: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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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西城派出所快速出击,果断处置,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人王某(男,34岁,湖北孝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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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16时许,西城派出所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报警人称:在西城青年路大润发附近,女子小梅(化名)被前男友王某(身上带的有凶器)威胁。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现场,从王某身上搜出一把约三十厘米长的水果刀和一把黄色伸缩裁剪刀。遂将王某传唤至西城派出所进行询问,王某对自己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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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王某与前女友小梅有感情纠纷,4月13日王某约小梅在大润发广场见面,提出继续同小梅谈朋友,遭到拒绝后,王某便多次给小梅发威胁信息进行恐吓。4月14日15时许,王某将在某市场买的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裁剪刀携带在身上,再次约小梅在大润发附近见面商谈,小梅仍不同意王某的“和好”要求,恼羞成怒的王某正言语威胁小梅时,幸好民警及时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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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王某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处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曾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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