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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网捕获8只野生鸟 广水男子获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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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8 09: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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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12时许,广水市森林公安局中华山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广水市李店镇雷村山场有人架网捕鸟。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击,现场查获架设的捕鸟网一张,并抓获家住李店镇53岁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据其交待,自购买捕鸟工具在此张网大约一星期,共捕获斑鸠7只、水喜鹊1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018年12月,湖北省林业局发布通告,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对所有野生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鸟类资源人人有责。为严厉打击非法狩猎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陈某某在禁猎期间,使用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非法猎捕鸟类,其非法狩猎行为已达到严重情节,应依法予以法律追究。目前,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微博正义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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